新媒体技术驱动文创发展******
新媒体技术既是文化传播的新载体,也是文创产业蓬勃发展的新引擎,将在传承中华文化和讲好中国故事上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文创产业的规模和结构得到优化,越来越融入现代生活,焕发新活力。作为文创产业蓬勃发展的新引擎,新媒体技术极大激发了大众对文创的兴趣,推动文创产品越来越流行。
新媒体技术已渗透到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带动了地域文化、非遗和传统戏曲等相关产业发展。北京、山东、厦门和成都等多地相继推动数字化文化产业园区建设。文化产业园区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5G、VR等技术,让大众能够随时随地线上畅游园区的同时,还能通过参与虚拟空间互动,深入了解博大精深的中国历史文化。这不仅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供了机会,更扩大了文化消费,为更好地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效统一创造了机会。
新媒体技术是文创产业蓬勃发展的新引擎。文创产业利用新媒体技术低门槛、互动性强的优势,加速自身迭代升级,实现社交媒体、动画、短视频等多元化传播。例如,陕西历史博物馆等单位合作推出的有声剧《国宝之灵》,在网络音频平台上的播放量突破千万次,让更多人了解馆藏瑰宝背后的故事。可以说,新媒体技术为文化创作提供了更便利的技术和平台支持,驱动了文创产业的个性化发展,也进一步为文化传播增添了趣味性和科技感。
深厚的历史底蕴和丰硕的文化成果,是实现文创产业创意灵感落地的重要源泉。如何让新技术助力中国文创产业跨界发展?故宫文创的蓬勃发展给出了答案。目前,故宫拥有1万多种文创产品,有着中国体量最大的文创IP。从宫廷娃娃系列、顶戴花翎伞帽和折扇等各种产品,到风靡各大社交平台的故宫表情包,再到以守护国宝真实历史事迹为内容的主题漫画《故宫回声》……跨界已成为文创潮流的一种新形式,代表着人们一种新的文化共识与审美情趣的融合。而视频、漫画与传统文化的碰撞,使文创兼具传统文化古韵和现代化审美情趣,唤醒年轻人用新的传播方式主动传播、挖掘并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美。
新媒体技术为文创产业的更新和转型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会,促进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更多地区、更广人群中的传播。新媒体技术既是文化传播的新载体,也是文创产业蓬勃发展的新引擎。在不远的未来,基于新媒体技术的文创产业,必将在传承中华文化和讲好中国故事上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作者 北京大学新媒体研究院 王煜茜)
筑牢个人信息保护司法防线******
□ 林楠特
大数据时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非法收集、滥用、买卖、泄露个人信息等问题,尤其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日趋高发,给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带来不小挑战。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
个人信息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安全感。近年来,我国不断从立法、执法、司法等多环节发力,为个人信息安全织密防护网。刑法特别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为严惩伸向公民个人信息的黑手提供了有力武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
当前,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已不仅仅包括身份信息、电话号码、家庭地址等,还扩展到手机通讯录、短信、网络账号及密码、购物记录、出行记录等,而法律本身具有原则性、概括性和滞后性特征。面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种类多样化,如何认定相关行为的性质、如何准确定罪量刑,既关系到法律的正确适用,也关系到公平正义的实现,更考验着司法机关的智慧。
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性案例,明确类案裁判规则,具有较强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如认定了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整体均系敏感信息;将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验证码及对应手机号码出售给他人,情节严重的,依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等等。这些指导案例,既是司法机关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真实写照,也是生动的普法教材。
个人信息保护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期待司法机关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持续加大对相关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加强执法司法协作,更好顺应形势、用活法律,有力维护人民群众个人信息安全以及财产、人身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数字社会中的权利得到充分尊重、实现与保护。